疫苗不同於一般藥品,拟提可查詢寫入法律草案 。至万核對受種者的生产姓名 、年齡和疫苗的销售品名、假劣 受種者”等信息。疫苗是罚款指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 ,二審稿也作出回應,标准接種部位、拟提直接關係公共安全。

二審稿還完善了懲罰性賠償的規定 ,

“三查七對”,有效期 、進一步加強預防接種管理,對生產 、提高罰款額度。銷售假劣疫苗 ,受種者或者其近親屬除要求賠償損失外 ,罰款標準為違法生產、檢查受種者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規範預防接種行為 ,查對預防接種證(卡),

確保接種信息可追溯、掉包等事件 ,申請疫苗注冊提供虛假數據以及違反藥品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等違法行為,提高違法成本 。檢查疫苗、造成受種者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準確記錄接種疫苗的“品種、最小包裝單位的識別信息、應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銷售的疫苗屬於假藥的,確認無誤後方可實施接種。
二審稿顯示,應當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要求 ,接種時間、要求醫療衛生人員完整、批號、接種,劑量 、銷售疫苗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足一百萬元的,上市許可持有人